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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应对与思考”系列报道十四】山河集团“营改增”应对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6-05-16作者:余小平

    “营改增”是国家结构性减税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已于2016年5月1日全面试点实施。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需要,现我抛砖引玉,谈些我的想法与思考。

    一、“营改增”对集团公司各方面的影响

    (一)对项目税负或利润的影响,有可能使利润降低,税负提高

    国家将建筑业增值税率定为11%,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假定各项工程材料购进的进项税票等可以索取到,抵扣链条比较完整,比较规范的状态下,定为11%,与原来的营业税率3%基本相当。老项目按简易计税,实际仅2.91%左右,比3%略有下降。此文仅针对一般计税方式下的税负而言,此现实环境下,新项目存在没有进项而推高税负,或索要进项发票增加成本,现举几例:

    1、由于大量索要专用发票,各类材料价格上可能会出现上扬,比以前白条子收据送货单票据的采购价肯定高,工程材料成本可能会有所上升。

    2、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也纳入到“营改增”范围,原来劳务企业是按纯劳务全额3%交纳营业税,这次“营改增”后,若按劳务派遣则为6%。若选择具备建筑资质的劳务分包公司,也是按11%计税,而劳务企业根本没有什么进项可抵扣,基本都是一些民工工资,劳务企业税负增长比较大。这些税负增长必定转嫁到建筑业,致使劳务成本上涨。另外,原来营业税时期,劳务分包的建安发票,纯劳务所缴的营业税,按规定可以作为总包单位的抵减项,而“营改增”后,人工支出不能抵扣,人工费用作为“增值”部分,这是要缴税的。像劳务成本占到20-30%的建筑企业,对其利润影响是显而易见。

    3、建筑用的机械设备问题,一方面是企业自有设备,“营改增”之前,企业已有的不许抵扣,以后新购可以抵扣;另外一方面是选择租赁,像竹安这样的塔吊租赁企业,还包括一些其他建筑设备租赁,均为动产租赁企业,已于2012年纳入到“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17%税率,小规模或简易计税纳税人3%,设备是“营改增”之前购进的,不能抵扣,在试点期间可按简易纳税办法,也只有3%,因此,项目选择租赁商时,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专用发票的企业,不选用小规模的3%税票。相对而言,能提供高税率专票的企业,其租价势必会比其他租赁企业高,也会增加建筑企业的成本。

    4、地材及零星材料的问题,由于工程项目分布全国各地,有的项目地处偏僻,可能就地取材,石灰、沙石、砖瓦、土方等无法索取到发票,有的是当地垄断经营,黑社会控制,还有一些零星小辅材,可能去当地杂货店购买,什么发票也没有,无法抵扣。“营改增”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效的进项抵扣发票不足,而销项一分不会少,从而加重税负。建筑不同于制造业,没有制造业那样规范,大量小额白条入账,对于税务管理与规范会计核算来说,是不利的。

    上述所提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租赁、辅材零星材料等各项均对利润或税负造成重要影响。

    (二)营改增”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1、“营改增”后,征管方式发生改变,影响企业管理,企业涉税事务增多。营业税时期,按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无需总机构每月汇总申报,各工程项目在当地代开票缴税即可。改成增值税后,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再到总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面对众多分布在全国的项目,集中由集团在团风县国税局办理申报纳税,集团涉税事务会变多。

    2、印章的管理有影响。以前有些项目部自行采购材料,自己拿个章子签订采购合同,以后发票抬头全称开到项目部,集团无法抵扣。集团发放一枚集团的公章放在省城,而项目部离省城比较远,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多,当地供应商法制意识淡薄,与项目部也敢签订合同,以后开发票时存在问题。“营改增”后,各项目部对外签订所有合同协议,可能均要使用集团公章,索取抬头为集团全称的专票,这对于管理项目部的方式是一个转变。

    另外,项目部在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填报预缴税款表,也需要加盖公章,如何解决?项目部如果不按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集团稍微疏忽,把发票开具出来交给项目了,怎么办?都对集团或区域公司如何管理项目部提出了新的课题。

    3、“营改增”后,对项目现金流造成影响,开票后要求缴纳增值税,当月要计算成销项,而甲方拨款滞后,有时拖欠数月,必须前期垫款。甲方不拨款,项目部无法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材料设备款,不给钱供应商也不给发票,拖着进项发票无法索取到位,形成恶性循环,造成资金压力,某一个时点,进项不到位,销项太大,必须缴纳大额增值税,而此后有资金支付供应商时,进项又比较大,销项没有,造成留抵税额,资金占用比较重。外地项目要求当地预缴2%增值税,该项目报给集团的进项发票也多,再加上2%预缴,与集团或区域公司结算时显示为留抵的居多,对该项目来说也是一种资金占用。

    4、“营改增”后,对公司支付方式造成影响。以前项目部支付材料款,支付方式多种多样,有项目经理直接个人卡支付的,并不严格,没有完全落实项目部委托区域公司直付供应商。“营改增”后,由于要求与进项发票上的供应商单位及账户保持一致,且付款单位必须是集团全称账户,因此,区域公司管理的集团全称的账户是必选项。

    二、应对及准备建议

    1、全面设计集团、区域公司、项目部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税款结算、税务台账等一系列操作规范与流程。

今后,所有发票由集团开具,开具后增值税款如何落实下去?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始终要遵循集团公司不垫付和不承担税款的原则,开票时主要把控二点:一是要求项目必须要在项目当地把2%(简易计税的是3%)的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办妥;二是要求项目部必须与区域公司把税款结算办妥,预缴完税凭证收上来。做到了这二点,发票可以交付给项目部,若没有做到这二点,税款可能无着落,或存在税务风险。

    区域公司代表集团与项目部办理税款结算,销项减进项,再抵减此前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税额,反映出该项目应缴税额。项目每开一笔发票,就要将进项、预缴的全部交出来,由区域公司代表集团与其进行税款结算,结算为应补缴的,应及时追缴,若为留抵的,记录在结算表内。实际上项目部向区域公司办理的税款结算类似于企业向税局办理税款结算,只不过一个是按次,一个是按月。与项目部的税款结算最好的时间就是开票时,按次结算,按月要求项目部结算并不现实。每月区域公司再与集团办理税款结算,二个层级的结算侧重点略有不同。各区域公司管辖若干项目部,有的项目部办理税款结算显示为应补缴,有的显示为留抵,汇总后可能是留抵,但项目部应补缴的税款打入到了区域公司,留抵的也不存在退税,这是第一次“蓄水池”。区域公司与集团办理税款结算时,可能以汇总数显示为留抵,不用补缴至集团,那么区域公司层级可以有一定的税款在周转使用,这是将区域公司作为集团税款结算的分中心设计,蓄水池的分池子。同理,十几个区域公司都与集团办理税款结算,有的区域公司表示为应补缴,有的表示为留抵,汇总后也可能为留抵,但应补缴的区域公司也将税款汇至了集团,所以集团层面是第二次“蓄水池”。集团名义承接的工程其增值税汇算全部集中在总机构所在地办理,为“蓄水池”的存在创造了生存条件。

    让“蓄水池”功能发挥到极致,当月应缴税的项目部必须足额上缴,而当月有留抵的放在账上留抵,才可以有结余税款资金在手。

    是采取集团一竿子插到底与项目部结算税款,还是区域公司与项目部结算税款后汇总与集团再结算税款,是建一个池子还是二个池子,还是二个模式选择的问题。为了发挥区域公司的主观能动性,上述二次蓄水池比较适合。

    由于增值税后计税过程复杂,税务台账登记尤其重要,通过台账展示各项目部应缴数、预缴数、进项数、应补缴或留抵数,一目了然。另外销项票、进项票等所有信息均应建立台账备查。

    同时,税款结算时,尽可能将企业或个人所得税预收、管理费收缴、质量安全基金、城建税等各附加税结合起来,设计出税款结算表,以之达到表格化、程序化、规范化。

    2、学习与宣传。像长年搞建筑,一直没有从事过制造业或商业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增值税基本知识与一些概况也不是很了解,有的人连增值税专用发票见都没见过。可以说,建筑业增值税学习与宣传要提前。预算人员要了解增值税,含税价、不含税价、价外税、价内税等概念,专业知识的普及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培训学习应该常抓不懈。

    3、组织准备。建议集团成立税务部,与财务部平级或隶属于财务部,由税务部全权负责税务各类事宜,统筹管理集团及区域公司各种涉税事务。各区域公司在财务部内部设立一个税务管理员,专门负责项目预缴税申报、收集审核整理进项发票、登记台账,与项目部结算税款等工作,与集团核对进项、应缴实缴欠缴、税款结算等工作。

    4、会计专业人员的准备以及结合《财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会计核算篇、用友NC系统全面上线,把项目会计核算全面抓起来,力争用二三年的时间达到全覆盖、规范化的目标。

    因增值税比营业税管理严格,缴税方式与环节、税款的计算没有营业税那样简单,并不是一捶子算法。集团公司推进项目核算,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过硬的专业知识。组建会计团队,着眼专业化、知识化;组建一支项目会计队伍,纳入区域公司财务团队。分散核算与集中核算相结合,项目不能聘请专业会计的,区域公司可以代理核算,聘请会计并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专门负责小项目核算。经费来源于各个小项目的代账费,相当于各项目承担的兼职会计的工资。对于项目部而言,数个项目共同供养一个会计,负担并不重。对于大的项目部,本身已初具规模,相当于一个公司的规模,愿意组建财务组织机构和配备财务人员,要求人员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经集团审核,在项目部驻地展开核算。

    “营改增”后,最显著的变化,可能在票据的规范方面,会有极大的改善,各项目经理知道索要进项发票,这种概念已经深入人心。票据规范化极大改善的情况下,为会计核算规范化创造了极好的条件。自今年开始,用友网络版软件NC系统全面上线,《财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会计核算篇基本成形,可以说,抓会计核算规范化的春天已经到来。

    按照《手册》设想,项目成本核算主体在项目部,抓集团会计核算必须要抓项目会计核算,夯实核算基础。其实,在区域公司与集团的账务处理极少,这二个层级的财务部门,今后主要的工作:一是税务;二是辅导、指导项目核算。

    抓好会计核算,关键是人,要选择具备专业素质的专业会计人员,只要人的问题解决了,再配之硬软件的完善,硬件方面有强大的用友网络版NC财务软件(这个财务软件比喻为武器设备),软件方面有历时一年多反复讨论修改的《手册》,会计核算规范化一定能够抓好。反之,如果人的问题不解决,给他苹果6再优良的武器设备,他也只会发个信息,打个电话。面对优良的武器设备,其强大的功能根本不会用,是浪费钱、浪费资源的表现。对《手册》一知半解,死记公式,对财务软件不会使用,如何适应?

    5、增值税抵扣时,要求“四流合一”,项目部所有合同采购方均是集团名义,均要盖集团公章,而公章目前仅仅保管在各区域公司本部,严格的管理与灵活的经营产生了矛盾,如何化解?建议经营部要设计各类采购合同的通用文本,就数量、单位、金额、送货地址、收货人等要素空缺,空白合同盖上公章分发下去,哪些项目经理是免审核的,哪些项目经理是要严格审核的,能给还是不能给,要制定一个标准。

    6、“营改增”后,对预算有影响,报价、材料成本测算方面,均要对预算人员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告知,否则,投标报价是不准的,材料成本如何取数,什么材料什么税率,对方提供什么税率发票,预算人员可能会在这方面犯错。

    7、对增值税进项发项发票的审核关,要从严,防止项目部接受虚开的发票,专票管理上需加大审核力度。邮寄进项专票,各类采购合同必须将电子版发送一份,并移交财务部备案,确保“四流合一”,减少刑事风险。    

    8、集团总部、区域公司本部二层级的行政管理性费用,凡是能索取专票的,一律以专票报销,将公司的开票信息制成名片形式,按照“定点、统一、化散为整、凑小成大”的原则,整合管理费用。发布公司行政机关管理费用报销规范,将办公费、住宿费、通讯费、培训费、水电费、物业费、汽车油票维修费、书报费、审计评估费、保险费等等各类费用项目如何细化管理,围绕索取专票主题,如何定点采购?办公室能统一办理就全部统一起来,内部再分配划割费用的承担归属。只要处理得当,二层级机关行政管理费用上可以有一大笔进项税额可抵扣,降低总体管理费用,抵扣多少,降低多少,有潜力可挖,因为行政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本身并无销项税额产生,在税款结算时可并入工程项目的集中税款结算,二层级管理费用均可以抵扣,谁抵扣、谁受益。

    总之,建筑业“营改增”,对于增加的税负,势必也转嫁至客户―甲方身上,不转嫁到低价中标的,必将带给企业沉重负担。建筑业如何变化,不是山河集团一家企业的事,可能有一个深度调整期,国家“营改增”改革的成效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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